科技与法律

行政法及地方法制论文_数据科技伦理法律

 
文章目录

一、数据科技伦理风险梳理

(一)数据科技的伦理风险:宏观上的考证

    1. 不确定性社会风险的加剧

    2. 社会正义面临的时代性悖论

    3. 主体与客体关系的错位风险

    4. 数据垄断

(二)数据科技的伦理风险:微观上的考究

    1. 开放与共享:一个伦理性的二律背反

    2. 隐私与隐私保护:一个进退两难的伦理问题

    3. 安全:一个充满风险的伦理挑战

    4. 记忆或遗忘:一个两难的选择

二、数据科技伦理的法律应对与窘境

(一)理论上的僵局:法律与道德的二分说

(二)法律困局:数据科技与伦理诉求之间的紧张

三、数据科技伦理法律化的路径思考

(一)伦理法律化的前提

(二)数据科技伦理法律化的现实进路

    1. 确立人本主义思维

    2. 确立伦理性的权力观

    3. 代码植入法律化的伦理要求

    4. 构建系统性的事中数据伦理法律治理机制

四、结语:不忘科技的初心

文章摘要:人类已在事实上步入一个无物不数据与无物不互联的时代。数字经济、数字社会与数字人生已成为这个时代的技术特征。技术、网络、数据、平台等不仅革新社会治理、经济发展的模式,而且也正在重塑人们对自己及对世界的认知观念。创新的本质是突破,数据科技在促进创新的同时,也对自由、平等、安全、和谐等产生了难以估量的冲击。新技术正使人类面临严峻的风险社会危机。伦理是人类共生共存的底线。数据科技治理中,除认真对待法律外,还必须从科技研发、推广与使用等环节系统性地植入伦理规则,使伦理成为法律创新的指南针,从而实现法律与伦理的有效对接。

文章关键词:

论文DOI:10.14111/j.cnki.zgfx.20220721.007

论文分类号:G301;G203;D923;D922.16